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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2020-12-31 来源: 浏览次数:4143

为缓解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京津冀一体化限号政策,市政府决定继续在保定市主城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20:00时。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一)202114日至42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8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9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0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6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7

(二)202146日至72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7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8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9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0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6

(三)202175日至930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0

(四)2021108日至12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9

三、限行区域

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四、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继续执行市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以及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大(中)型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本通告执行。

 

来源: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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