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市双随机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整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
(二)根据省政府《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
(三)确保各年度抽查监管主体占比达到3%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并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 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
在省、市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认真梳理各业务抽查事项,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监管事项无遗漏。结合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平台名录库。
(二)规范抽查检查工作程序
抽查工作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完成,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事项比例不设上限(比例高、任务重的可分批次),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抽查检查比例要确保达到本部门监管对象的3%以上,年度抽查计划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年度前完成。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
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加大对高风险等级企业的抽查,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四) 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工作
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的主体自律意识。促其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要加大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力度,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应立案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
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五)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
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报道、官网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提高企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认知度。
要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使用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抽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增强责任意识
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科学、严谨制定每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确定的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杳检杳。坚决杜绝抽查检查不到位、走形式、随意录入结果等现象。各处室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检查
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局及本系统下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召开会议调度,定期督导调研,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自本方案印发后,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0日前上报月报表,每季度末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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