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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审批签发

 

序号 名称 申请手续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人民币)
1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 一、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须用黑色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二、近期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1张。
三、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资料页、有效中国签证、最近一次入境章复印件。
四、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中文证明须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五、依法申报住宿登记。
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一)签证延期:
1、持L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团体旅游还应当提交旅行社证明函件。

2、持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3、持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证明函件和备案登记证明。合作伙伴为个人的,出具的函件应当签名并提交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
4、持R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和备案证明。

5、持Q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6、持S2字签证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
 
7、持J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函件。
8、 持X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函件。
(二)签证换发
1.申请换发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2.申请换发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3.申请换发R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4.申请换发Q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5.申请换发S2字签证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
6.申请换发J2字签证,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函件。
7.申请换发X2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函件和录取、入学证明。
8.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收回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的相关证明。
(三)签证补发
1、签证遗失或是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应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和团体签证复印件。
 
受理-审批-签发 7个工作日 签证延期/160元,一次签证/168元,二次签证/252元,半年多次签证/420元,一年多次(含以上)签证/672元;
2 停留证件 一、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须用黑色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二、近期符合规定的彩色照片1张。
三、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资料页、最近一次入境章复印件。
四、依法申报住宿登记。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中文证明须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七、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一)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从事其他私人事务的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
(三)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婴儿的出生证明、护照和父母双方护照及在华停留证件证明。
(四)居留事由终止因客观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应当提交居留证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停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和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六)其他需要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受理-审批-签发 7个工作日; 160元
3 居留许可 一、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须用黑色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二、近期符合规定的彩色照片1张。
三、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有效中国签证、本次入境章复印件。
四、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体检证明,健康体检证明自开具起6个月内有效
五、依法申报住宿登记。
六、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录取或者入学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中文证明须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九、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资料:
(一)申请学习类的居留许可:
1、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录取或者入学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记者类居留证件:
1、须持J1签证入境
2、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
(三)申请私人事务类的居留许可:
1、探亲人员:持S1字签证入境者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和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持其它种类签证入境的人员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已满60周岁在保定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济来源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境内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应当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
(四) 申请团聚类的居留许可:
1.探亲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持Q1签证入境的探亲人员,需提供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和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持其它种类签证入境者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 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出生证明;
(2)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3)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4)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受托书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在寄养结束后按期离境等内容;
(5)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6个月以上在保居住证明。
(五)申请工作类的居留许可:
1. 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2. 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投资者等证明材料。
受理-审批-签发 15个工作日; 1年以内的居留许可400元/次,1年至3年(含)800元/次,3年至5年(含)1000元/次。
4 台湾居民来往、居留大陆通行证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
(1)填写、并贴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2)持有效台胞证的,应提交其台胞证、资料页、有效签注页及最后一次入境章复印件;(3)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4)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依法申报住宿登记。
受理→审批→签发 5个工作日 三个月一次来往签注20元,一年多次来往签注100元;一至五年居留签注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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