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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保定市公安局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行业场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024年度保定市公安局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行业场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根据《保定市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一业一查原则,组织开展2024年公安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51日至2024631日。

二、联合抽查部门和抽查事项

1.保定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抽查内容

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场所检查。

2.保定市消防救援支队抽查内容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3.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保定市区内,在公安机关审批和备案的旅馆、印章企业。

(二)抽取比例(数量)

保定市区内,在公安机关审批和备案的旅馆、印章企业抽查比例为14%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由市公安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后,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派发到配合部门机关账户,由以上两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属于本部门监管清单范围内的确认检查,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清单范围内的确认不检查。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公安局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市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现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全覆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各相关单位抽查部门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市相关抽查部门负责实施涉及本部门的抽查并制定本部门抽查措施。

4.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5.分派给市相关部门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相关部门授权委托其下一级部门进行抽查。

(二)检查方式

1.各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在市双随机办的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后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抽查部门要按照市双随机办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结合《保定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积极谋划, 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加强监管服务。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相关抽查部门应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 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 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各相关抽查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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