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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2025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保定市公安局2025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部门联合,进一步拓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五)开展督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 夯实工作基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在省级部门清单调整完毕后,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在省级部门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两库”的分类标注后,利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深化联合监管。强化部门内及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长效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确保实现“能合并实施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得多头检查”。全面深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以全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自身监管实际,不断充实、细化、完善本地“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地区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7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切实压减涉企检查频次,在确保监管效能的前提下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防止在任务制定、开展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出现超时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未列入年度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并公示后方可开展。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 “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实现监管闭环。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达到100%

(五)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大力推广非现场检查,针对相关监管领域、特定监管对象或抽查事项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特别要加大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抽查,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增强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强化督查检查

强化对抽查计划的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不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同时,各部门要切实压实规范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

 ()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月报表,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局各有关部门331日、627日、929日、1225日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或总结报送至政治部公安网电子邮箱: zzbdgc@bds.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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