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公开
执法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人事信息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受案范围
预警防范信息
窗口单位
投诉举报渠道
律师投诉
其他政务
行政管理公开
交 警
治 安
人 口
经文保
危 爆
出入境
禁 毒
网 安
技 防
当前位置:
首页
>>行政管理>>人口
死亡注销
死亡注销
公民事实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村)委会,持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
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当场办结。
保定市公安局
网站地图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技术维护电话:0312-3071100转20590
冀ICP备09045226号-39
网安备案号:13060202000110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