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公开
执法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人事信息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受案范围
预警防范信息
窗口单位
投诉举报渠道
律师投诉
其他政务
行政管理公开
交 警 治 安 人 口 经文保 危 爆 出入境 禁 毒 网 安 技 防
当前位置:首页>>行政管理>>出入境
办理出国(境)证件时限和领取须知

 

办理出国(境)证件时限和领取须知

 

 

 

2、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为30日,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

3、申请前往港澳定居的审批时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4、证件领取方式:(1)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到受理机关领取;(2)申请人在受理机关办理邮政速寄业务;(3)加急证件申请人可持《受理通知书》到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

5、监督电话: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010-66263319

   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0311-66996000    

   保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312-6788204

 

 

 

1、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出国(境)证件时限为10个工作日;赴港澳旅游自助签注为3个工作日;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事由的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申请加急办理,加急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技术维护电话:0312-3071100转20590
冀ICP备09045226号-39      网安备案号:13060202000110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