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上公开办理业务:
(1)网吧信息安全审核:
网吧信息安全审核的设立、变更事项,由其法人通过互联网使用预先向公安机关报备的身份证在网吧刷卡验证登录市级“网吧网上审核与备案管理系统”(http://121.18.68.139/netbar/)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网上要求准备材料;由区县级公安机关网安大队责任民警依法完成现场核验和网上审核工作,并发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互联网网站备案:
开办人在河北的网站备案、变更事项,由其开办人或代理人通过互联网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beian.gov.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网上提交所需材料;由区县级公安机关网安大队责任民警依法进行网上审核工作,并网上发放公安机关备案号。(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3)重要信息系统备案:
市属机关或市属企业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的重要信息系统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另附)后,向市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并由网安部门发放备案证明。(法律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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