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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110明白卡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三、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求助报警的处置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四、拨打110报警需要讲清哪些要素

报警人拨打 110报警,一定要保持镇定,要在接警人员的引导下迅速讲明案(事)件的要素,包括:发生地点、时间、简要过程,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在位置,以及涉案人体貌特征、去向等。

五、对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处置

对恶意骚扰,多次或连续拨打骚扰电话,严重影响正常接警工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依法查处;对故意谎报警情,影响正常警情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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