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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部门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览表

 

案 名(共119种罪名)

刑法条款

1

放火案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2

决水案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3

爆炸案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4

投放危险物质案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条、第2条

5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6

过失决水案

第115条第2款

7

过失爆炸案

第115条第2款

8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

第11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1条、第2条

9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115条第2款

10

破坏交通工具案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11

破坏交通设施案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12

破坏电力设备案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3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4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

第119条第2款

15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

第119条第2款

16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

第119条第2款

17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第119条第2款

18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

第120条

19

劫持航空器案

第121条

20

劫持船只、汽车案

第122条

21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

第123条

22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

第124条第1款

23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

第124条第2款

2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

第125条第1款

25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

第127条第1款、第2款,修正案(三)第6条第1款、第2款

26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

第127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6条第2款

27

走私武器、弹药案

第151条第1款

28

走私核材料案

第151条第1款

29

走私文物案

第151条第2款

30

走私贵重金属案

第151条第2款

31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

第151条第2款

32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

第151条第3款,修正案(七)第1条

33

走私废物案

第152条第2款,修正案(四)第2条

34

故意杀人案

第232条

35

过失致人死亡案

第233条

36

故意伤害案

第234条

37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

第234条之一第1款,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

38

过失致人重伤案

第235条

39

强奸案

第236条

40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

第237条第1款

41

猥亵儿童案

第237条第3款

42

非法拘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

第238条

43

绑架案

第239条

44

拐卖妇女、儿童案

第240条、第241条第5款

45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

第241条第1款

46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案

第242条

47

诬告陷害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

第243条

48

非法搜查案(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

第245条

49

非法侵入住宅案

第245条

50

侮辱案(告诉才处理的除外)

第246条

51

侵犯通信自由案

第252条

52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案

第253条第1款

53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

第253条之一第1款,修正案(七)第7条第1款

54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第253条之一第2款,修正案(七)第7条第2款

55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案

第255条

56

破坏选举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

第256条

57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第257条

58

重婚案

第258条

59

破坏军婚案

第259条第1款

60

虐待案(告诉才处理的除外)

第260条

61

遗弃案

第261条

62

拐骗儿童案

第262条

63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

第262条之二,修正案(七)第8条

64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案

第262条之一,修正案(六)第17条

65

抢劫案

第263条

66

盗窃案

第264条

67

诈骗案

第266条

68

抢夺案

第267条第1款

69

聚众哄抢案

第268条

70

敲诈勒索案

第274条

71

妨害公务案

第277条

72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

第278条

73

招摇撞骗案

第279条

74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第280条第1款

75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第280条第1款

76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

第280条第2款

77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案

第280条第3款

78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

第288条

79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

第291条之一,修正案(三)第8条

80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第291条之一,修正案(三)第8条

8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第294条第1款

82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

第294条第2款

83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第294条第4款

84

传授犯罪方法案

第295条

85

盗窃或侮辱尸体案

第302条

86

伪证案

第305条

87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

第306条

88

妨害作证案

第307条第1款

89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

第307条第2款

90

打击报复证人案

第308条

91

扰乱法庭秩序案

第309条

92

窝藏、包庇案

第310条、第362条

9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第312条,修正案(六)第19条

9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第313条

95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

第314条

96

破坏监管秩序案

第315条

97

脱逃案(看守所、拘役所内发生的案件)

第316条第1款

98

劫夺被押解人员案(看守所、拘役所内发生的案件)

第316条第2款

99

组织越狱案(看守所、拘役所内发生的案件)

第317条第1款

100

暴动越狱案(看守所、拘役所内发生的案件)

第317条第2款

101

聚众持械劫狱案(看守所、拘役所内发生的案件)

第317条第2款

102

骗取出境证件案

第319条

103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

第320条

104

出售出入境证件案

第320条

105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

第323条

106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案

第325条

107

倒卖文物案

第326条

108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案

第327条

109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

第328条第1款

110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案

第328条第2款

111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案

第329条第1款

112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案

第329条第2款

113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

第368条第1款

114

阻碍军事行动案

第368条第2款

115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

第369条第1款,修正案(五)第3条第1款

116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

第369条第2款,修正案(五)第3条第2款

117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第372条

118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

第375条第1款

119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

第375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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