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定市公安局监督投诉平台。
监督投诉须知:
一、公安机关对投诉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对投诉人及投诉线索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建议、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
三、请一事一投,若一封信重复投递,只处理第一个,其它信件系统自动标记为无效信件。
四、网上举报提倡实名投诉,公安机关将着重受理实名投诉。因投诉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而不能开展核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五、本栏目不具备紧急的“110”报警功能。
六、投诉人应据实投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请您牢记投诉自动生成的编号和自动生成的密码,以便您及时准确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八、对不属于本信箱受理的事项请求,管理人员有权作为无效信件处理。
注:* 号为必填内容,内容不实,将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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