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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6月8日早晨6点40,我骑行电动自行车走238国道去顺平县城上班。途径238省道和顺平大北环道路施工工地时,施工人员不让通行。我告诉施工人员着急上班,当时具备通行条件,并提出没有政府因施工断交通告,没有绕行方案,并且施工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施工人员野蛮将我拉下电动车并将我电动车推倒还上来想打我,后被别人拉开。我当即并多次报警,可是直等到施工队撤离警察都没来。现在我电动车车灯及前轮损坏和半天没有上班,由于警察没有出警导致证据缺失和侵害人无法找到,谁弥补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
咨询时间:
2023-06-08 |
回复单位:
治安
回复内容:
请到所在地公安局督察部门反应问题。
回复时间:
2023-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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