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 A 保公提案﹝2022﹞36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许雅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非城市主干道,市政辅路龙泉路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联合市综合执法局针对朝阳大街与龙泉路交口附近出现的机动车违停、电动车沿路边摆放、共享单车随意放置等严重影响龙泉路通行的问题进行联合治理。通过采取对违章停车车辆贴条处罚,与盛泰中国写字楼物业管理人员一起规范在写字楼上班人员的电动车摆放区域和摆放秩序,约谈共享单车投放管理企业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约束管理等措施,现龙泉路全天道路双向通行秩序良好,电动车、共享单车摆放有序。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做好龙泉路的日常巡查和对违停车辆的治理工作,确保道路通行秩序安全顺畅。 2022年3月10日 领导签发:李鹏 联系人及电话:王姣,3026139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