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警方剪影 通知公告 古城警讯 执法公开 政务服务 信息公开 电话查询 站内检索
  欢迎您访问保定市公安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消息
网络求职需谨慎 莫成诈骗“工具人”
2023-12-11 来源: 浏览次数:2507

“足不出户,在家轻轻松松日入百元”真有这种好事?

    这样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兼职信息会让不少人心动,稍加不慎就可能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抓住部分人员想想快速赚钱的心理,打着网络兼职的幌子,雇佣人员帮其线上转移赃款,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工具人”。近日安国市公安局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因从事所谓“网络兼职”而触犯刑法的案件。

2023年9月份,安国一女子张某某在家用手机上网时,无意间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一则关于招聘“财务助理”的信息。这则招聘信息比较简短,上面留着一个手机号码和微信号,张某某遂拨打该手机号,接电话的是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男子让张某某加上微信沟通,张某某随即便添加了招聘信息上留的微信号,微信昵称是“招聘部”,自称是该公司的招聘经理,其公司全称为“北京市XX建筑有限公司”,声称为了“合理避税”招聘网上“出纳员”,工资日结120元。男子称该工作“轻轻松松,足不出户,又不耽误照顾家庭”。听到如此“诱人”的工作方式和薪资,张某某心动了,便按照“招聘经理”要求,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的单笔额度和每日限额额度通过微信发给对方,同时又按照要求将本人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发给对方。经过一番沟通后,张某某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双方达成一致。

男子称为了方便“业务沟通”,让张某某下载“钉钉”并添加一个名为“春晓”钉钉号。“春晓”将张某某拉进一个名称为“五金群”的钉钉群,后来该群改名为“张某某五金群”。群里“同事”向张某某介绍了工作日常:如果张某某的银行卡收到钱,便按照要求将钱转入“同事”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即可。这份看似“轻松”的工作,名为“出纳”,实为帮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人”,但是张某某一直从9月份做到11月份,却并不觉不妥。直至案发,张某某通过该“工作”获利6000余元。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安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一定要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要及时注销,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出售。同时,不要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对于宣称能挣快钱”“躺赚等兼职工作,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保定市公安局主办      保定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技术维护电话:0312-3071100转20590
冀ICP备09045226号-39      网安备案号:13060202000110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