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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暴雪)清冰除雪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2023-12-10 来源: 浏览次数:1922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暴雪)清冰除雪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已于12月9日在全省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暴雪)IV级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我市有两次强降雪过程10日夜间我市有大雪(5~10毫米),12日夜间到15日我市仍有持续性降雪天气,过程降雪量10~20毫米,将出现较长时间积雪。结合当前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和城市环境秩序,经市政府同意,采取清冰除雪和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做好清冰除雪工作

(一)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保单位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投身到清雪行动中,做到“以雪为令、即下即清”,高标准完成所在单位、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清雪任务。

(二)全市各级环卫部门和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市、区)两级清雪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实施城市公共区域清雪作业,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三)沿街商户及小区物业要“自扫门前雪”,不得将积雪倾倒在绿化带内,在认真履行好“门前五包”责任的同时,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帮助周边社区清扫积雪,积极为环卫工人及志愿者提供便利条件。

(四)广大市民要展现良好的文明素质,在清雪期间主动避让清雪车辆,为清雪车辆作业提供便利条件。

二、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2023年12月11日-12月31日,我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恢复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11日、12日为提醒劝导期,只教育不处罚。具体规则为: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的限行时间为7:00—19:00。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含法定节假日)。为保障群众出行,自11日起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本通告制定清冰除雪和机动车限行规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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