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省外户籍居民急需用证需求,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自2023年12月26日起,我市全面启动省外户籍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工作。省外户籍居民在我市公安机关申领、补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经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后,由我市县级公安机关制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