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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推出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2024-07-19 来源: 浏览次数:205

今年4月初,保定市公安局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通了出生登记、注销登记、恢复户口登记、副项变更、户籍类证明和补领居民户口簿等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通过两个多月的试运行,目前已在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推广了此项创新举措,实现了“全市通办”的户籍业务从2大类10项增加到6大类24项,让户籍业务办理更加便捷高效。市民可就近在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注销登记、恢复户口登记、副项变更、户籍类证明和补领居民户口簿等高频户籍业务,当场打印,当场出件,不必再回到原籍办理。

为确保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顺利开展,保定市公安局人口支队编发了《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操作手册》,组织全市户籍派出所民辅警开展专题培训。各户籍派出所在“新版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测试环境中熟悉业务模块功能,熟练操作流程。同时,人口支队及时搜集户籍民辅警和办理群众的呼声,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确保全面推广畅通无阻。

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高频户籍业务16000余次,业务咨询500余人次。真正做到了户籍业务就近申请、就地办理、数据流转,省去了群众往返户籍地、居住地奔波之苦,实现“一个窗口,只跑一次,快速办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保定市实现“全市通办”的高频户籍业务

一、出生登记户口

1.国(境)内出生登记户口

2.国(境)外出生登记户口

二、注销户口登记

3.死亡注销登记

4.出国(境)定居注销登记

5.取得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销登记

6.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7.经批准前往港澳台地区定居注销登记

8.参军服兵役注销登记(限2021年8月1日前服役)

三、恢复户口登记

9.退出现役(转业、退伍)恢复户口登记

10.持迁移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不含恢复学生集体户)

四、户籍信息副项变更

11.文化程度变更

12.婚姻状况变更

13.兵役状况变更

14.服务处所变更

15.职业变更

16.宗教信仰变更

17.血型更正

18.出生地更正(限凭出生医学证明)

19.身高变更

五、补领居民户口簿

20.丢失、损毁补领居民户口簿

21.丢失、损毁补领个人户口页

六、户籍类证明出具

22.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23.户内成员注销户口证明

24.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业务如涉及核查或者立户登记的则不适用“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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