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看守所拘役罪犯李彦永,男,1968年7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62119680715****,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刑期起止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8月11日。李彦永在保定市看守所服刑期间因患严重疾病,经保定市第二医院(省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临床医学诊断证明】疾病严重程度评估:“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并靶器官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经保定市公安局批准,现决定对罪犯李彦永自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8月11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2-3020010 2026年7月7日 |